2020年03月27日
第06版:审判一线

三次“云调解”助企业复工复产

河北法制报讯 (周若茵)“真是太感谢您了,法官!谢谢您帮我追回了货款,真是为我们企业复工帮了大忙呀!”3月18日,经过历时一个月的网上调解,宁晋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当庭将13万余元标的款返还原告,原告撤诉。

原告罗某经营电线、电缆生意,与二被告素有经济往来。原告称被告欠其货款18万余元不予给付,眼看企业复工在即,没有资金周转,遂将被告牟某和其经营的某物资经销处诉至法院。

该案涉案标的较大,且关系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和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案件当事人,得知被告居住在吉林省长春市,受疫情影响出行不便。经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主办人采用云间视频系统进行“云调解”。

调解之初,双方当事人就欠款金额、货物质量等问题存在较大争议,承办法官找准争议焦点精准施策,从法律到人情对双方进行耐心调解。经过法官组织三次“云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当庭将13万余元标的款返还原告,原告撤诉。

当前,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是人民法院司法办案的题中之义和责任担当,宁晋法院认真履职尽责,坚持能动司法,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保障企业和民营经济蓬勃健康发展。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0 河北法制报社 网络信息中心
冀ICP备1101140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0-03-27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5504.html 1 三次“云调解”助企业复工复产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