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赵明轩 王真真)3月9日,景县法院北留智法庭庭长李风志收到两面从海南省邮寄来的锦旗。远道而来的锦旗,承载的是一位居住在海南省的当事人对景县法院办案人员诚挚的谢意。
在这起离婚案件中,原告吉某某表示其常住地在海南。承办法官李风志考虑到疫情期间,原告远在海南,势必在了解实情、开展调解、进行庭审等各个环节存在不便。为方便当事人应诉,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法官决定采用“电话+微信+邮寄”云办案的方式办理。
法官助理赵明轩通过微信向原、被告送达了相关诉讼文书,随后又多次通过电话征询双方意见,归纳出分歧点。李风志注意到,原、被告夫妻二人之间的矛盾多起源于生活琐事,并非不可调和的矛盾,因此决定优选调解方式进行办理。由于“云”调解需要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与当事人联系,且要通过字里行间随时把握对方情绪变化,以找到调和的着力点,对时间和精力需求都较多。于是,李风志决定与法官助理赵明轩分头调解,缓和当事人情绪,促使双方达成协议。经过不懈努力,本案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和解,法庭通过邮寄的方式将纸质的调解协议邮寄给双方签字生效。
“云”办案方式既能够有效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了司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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