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牛会利
检务保障是检察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依法、正确、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的基础内涵。当前,省以下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人员分类管理等改革任务已经完成并步入规范运行轨道,人财物统一管理也在逐步推进。针对基层院检务后勤保障工作在改革过渡期间存在的一些问题,笔者结合基层检察院检务保障工作实际,围绕对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的认识和理解,就检务保障部门如何更好地为检察中心工作提供强有力支撑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
要扎实做好检务保障工作,更好地发挥和强化检务保障部门“参谋、助手、服务、管理”等职能作用,笔者建议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改善。
一是建立全省统一检务保障标准。改革过渡期,在没有形成系统统一的保障标准的情况下,基层检察院要与地方财政部门建立预算调整协商机制。在确保上划经费足额的同时,应制定全省统一保障标准。
二是规范基层基础建设管理。认真落实高检院和省检察院关于“基层建设年”的工作要求,将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点,把基层检察院建好建强。
三是强力推进科技强检工作。强化检务保障是落实科技强检的内在要求,科技强检是新形势下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技术保障。要强化组织领导,坚持科技优先,实行监督管理,确保科技装备的质量。
四是建立完善统一的检务经费、检察设备保障制度。完善规范会计科目设定、经费报销审批程序、财务支出成效通报等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规范。加强固定资产清理,确保检察经费及检务设备的有效、合理使用,服务保障检察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是加强检务保障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增强检务保障人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进一步培养形成稳重、踏实、仔细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办事高效、保障得力、服务优良的能力。同时,更加关心检务保障部门人员的成长进步,从工作上、生活上给予关心照顾,激励大家精益求精地做实做优新时代检务保障工作。
(作者系鸡泽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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