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兴林)“你们是怎么找到我的?”面对突然出现的法院执行干警,被执行人王某又惊又懵。3月30日,青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通过防疫二维码,找到了一名“隐身”被执行人。
王某和丈夫宋某向原告借款共计35万元用于生产生活,承诺一年内还款。王某二人拖延还款,原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王某、宋某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5万元及利息。2019年6月,原告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宋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被执行人王某、宋某为躲避执行更换了家庭住址。执行干警网络查控、传统查控和现场调查均未果,征得申请人同意后,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疫情防控期间,青县法院并未放松追查被执行人和财产线索的工作,考虑到被执行人可能会注册二维码防疫信息,依照法律程序联系相关部门调取被执行人的二维码注册信息,最终找到了王某一家的下落。当执行法官突然出现在被执行人王某租住了两个月的房子时,她既惊讶又惶恐。鉴于处在疫情时期,且被执行人尚有幼女需要抚养,执行干警未采取强制措施,而是要求王某尽快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王某承认了自己逃避履行的错误,对执行干警人性化的处理方式表示感谢,并承诺绝不再逃避执行,一定积极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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