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张金山 马慧丽)4月1日,石家庄市井陉矿区检察院检察长赵蒙利用互联网“云庭审”系统出庭公诉一起危险驾驶案件,法官、被告人同时在线开庭。该案当庭宣告被告人王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被告人表示认罪服法,不上诉。庭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据悉,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井陉矿区检察院积极运用智慧检务建设成果,充分利用远程提审“云办案”、远程公诉“云庭审”视频系统,推动检察工作向“智慧检察”迈进。
图为石家庄市井陉矿区检察院检察长赵蒙(右一)通过“云庭审”支持公诉的场面。
马慧丽 摄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