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张春晖)为了有效预防、打击民事虚假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司法秩序,4月8日,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向桥东区人民法院送达了首份虚假诉讼类案监督检察建议书。这也是张家口市检察机关制发的首份类案监督检察建议书。
近年来,民商事领域虚假诉讼呈多发态势,不仅侵害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更是严重浪费了司法资源,扰乱了正常诉讼秩序,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公信力。张家口市桥东区检察院针对这一情况,结合以往办理的涉及虚假诉讼的案件情况,及时发现规律、总结经验,形成了该类案监督检察建议书。在建议书中,检察机关详细论述了正确司法裁判的价值引领、导向作用以及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司法权威的重要意义,梳理了虚假诉讼立法和司法层面的制度设计和法律规定,最后提出一套切实可行的预防虚假诉讼的建议。
通过总结办案实践经验、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做法,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张家口市桥东区检察院向桥东区法院提出建立承诺制度和关联案件及重要信息披露制度,即对于有虚假诉讼嫌疑的案件当事人,法院可以要求双方签署相关承诺书,当事人拒绝签署,待证事实又无有力证据支持的,法院依法不予支持;要求双方当事人披露关联案件及相关重要信息,双方当事人要主动提供自己之前作为原、被告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的案件情况,提交与本案诉讼标的有关的其他处分信息,并标注当事人不如实提供相关信息的将以妨害民事诉讼行为追究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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