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世杰)自“春季整交”行动开展以来,高速交警石家庄大队针对各类重点违法行为易发时段、路段,科学用警,加强交通安全管理。4月12日,该大队在例行检查中,发现一女子带着幼童酒后驾车出行,民警依法进行查处,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2日晚,该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辖区裕华路高速收费站下路口开展统一行动期间,一辆黑色大众轿车出现在检查点。交警上前例行盘查,发现车内除有一名女司机外,后排儿童座椅上还有一名幼童。“请熄火停车接受检查。”面对交警的指令,女司机非常配合,但在摇下车窗过程中,却不愿意把车窗全部打开,仅开一条缝与民警交谈。女司机这一反常态的举动引起了交警的注意。随后,女司机被请下车,车内一股酒味散出。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浓度为15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民警询问得知,该女子中午在赵县老家聚会时喝了点酒,自认为下午睡一觉酒醒就没事了,想着赵县离石家庄较近,晚上走高速应该没有警察查车。于是,她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结果被查个正着。
民警对该女子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后,依法对其违法行为开具处罚决定通知书,要求其择日到大队对其违法行为作进一步处理,并让其联系家属安全带离幼童。
民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交通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一旦酒驾上路,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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