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17日
第04版:民生

法官倾情调解 老人拿回借款

□ 薛典

“真是救了命啊,不到一个星期,就要回来钱了。”4月13日,三位老人拿着被告当场给的现金,笑得合不拢嘴。这是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调解成功的一起“涉老”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5年,孙某因生意扩张,急需用钱。同村的三位老人在李某的牵线下,共借给孙某8万元,约定年利息12%,2018年底连本带息归还。然至归还期限,孙某却未如约还钱。三位老人追要无果,于今年4月7日诉至肥乡区人民法院。法院接到起诉材料后,立即转至民事审判庭,开展诉前化解。

办案法官通过微信、电话与被告孙某及其律师取得联系。被告承认借款一事,却以生意失败为由拒不配合,表示无能力偿还。法官从情理和败诉的法律后果出发,反复与被告及其代理人沟通协商,最终被告同意调解。原告主动提出“四步走”的调解意见,即被告需在一年内分四次以同等金额的方式还清借款。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解,被告同意偿还。4月13日上午,法院出具调解书,被告当场首次偿还三位老人共2万元现金。

该院对近年来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进行了统计分析,结果显示民间借贷案件占到了商事案件总量的近一半,而其中约三成案件都涉及老年人。不少老人贪图高额利息,投入了养老钱,而他们的风险意识和维权能力明显偏弱,一旦钱款追不回来,权益可能遭受重创。

提示:

为避免此类纠纷的产生,建议老年人尽量将钱存放在银行。若借款给他人,一定要注意以下几方面,以确保借款的安全性:

事前与子女沟通,查询借款人的资金实力、诚信情况等。在借款时要规范手续,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或借据,明确借款人身份信息、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等内容;明确保证方式,若借款人以不动产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应要求借款人配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借款的交付方式,应以直接向借款人银行账户转账的方式为主,如果选择现金交付方式,应保留现金来源的相关证据。树立时效意识和法律意识,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保证期间内要求债务人、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同时,切忌贪图高利,年利息超过24%不到36%的,法律一般不予保护;超过36%的部分,一律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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