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从快起诉一起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
经查,2019年11月至2020年2月,被告人王某在威县某镇苗圃场内圈养野兔,架设粘网,猎捕野生鸟类,致23只野生鸟类死亡。经鉴定,死亡的野生鸟类均属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该院第二检察部干警第一时间深入现场,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及时、准确、全面收集并固定证据。邢台市森林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狩猎罪将王某移送邢台市桥西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干警连夜加班加点,审阅全部案卷,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讯问,核实了案件证据,制作了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和起诉书,于立案第二天依法向桥西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涉及的公益诉讼线索已移交公益诉讼部门处理。 高士光 常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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