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20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交通事故致人伤残,双方当事人均家境贫寒——

法官为当事人申请到6万元司法救助款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樊利军)4月13日,申请执行人侯某从康保县人民法院法官手中接过执行款时激动万分,动情地说:“谢谢法官,要没有你们的帮助,我怎么可能这么快拿到救助款。”

原来,这是一起交通事故纠纷。2017年10月底,刘某驾驶无号牌轻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康保县芦家营乡某村路段,将侯某撞伤,造成侯某身体八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三处。经康保县法院判决,刘某赔偿侯某各项损失23万余元。因刘某未依生效判决履行义务,遂侯某向康保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农村,该案执行标的较大,双方当事人家境都非常贫寒,案件执行存在一定难度。法官张忠轶接到该案后,认真梳理案件材料,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向其释明如不及时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责令其尽快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刘某在给付9000元后,便以种种理由逃避、推托。面对这种情况,康保县法院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在此期间,张忠轶一方面与被执行人刘某加强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刘某认识到自身错误,表示会想尽一切办法积极赔偿;另一方面做好申请执行人侯某的情绪安抚工作,降低其对赔偿额度的心理预期。

申请执行人因交通事故瘫痪在床,如何能够切实帮助当事人缓解生活困难和经济压力,执行法官张忠轶想到了帮助申请执行人申请司法救助资金来缓解眼前压力,于是及时将案件和当事人情况向院党组汇报。在确定案件符合司法救助资金申请条件后,经过多方努力,终于为申请执行人申请到司法救助资金6万元。同时,经过执行法官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侯某自愿要求被执行人赔偿129000元,剩余部分自愿放弃。被执行人刘某依据双方约定,分两次将赔偿款交至法院。至此,本案顺利执结。

图为执行干警为申请执行人侯某送上6万元司法救助款。

河北法制报记者 梁燕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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