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崔双峰 胡彰烁)近日,南宫市委书记刘金宇对市检察院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复工复产的做法给予批示肯定。批示指出,市检察院主动作为,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出台的市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等文件很及时,为全市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将此做法转发至市直机关各部门(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学习借鉴。
据悉,南宫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雪彦和党组一班人,认真落实上级检察院党组和同级党委的有关工作部署,立足市域经济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做好民营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的法律保障工作,及时出台了《南宫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明确的法律服务、司法保障。该院通过梳理近年来涉企案件,总结形成了《民营企业面临的十大法律风险分析报告》,从民营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生产质量风险、环境安全风险、融资信贷风险、税务风险等十个方面向民营企业发出“温馨提示”,使企业能够提前预判、规避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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