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法宣)按照《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2019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了2019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经省政府同意,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201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优秀等次单位的通报》,4个市政府、7个省政府部门、2个中直驻冀单位、30个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获评优秀。
据了解,1月3日至9日,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对各市的8大项20小项具体工作,43个省直部门的7大项15小项具体工作进行评查。通过汇总各有关部门日常考查、法律知识测试、专家评审、网络评查和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等情况,形成了考核结果。
通报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把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扎实做好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打造更优营商环境更强区域竞争力,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优秀等次单位名单
市政府4个:邯郸市、秦皇岛市、衡水市,定州市。
省政府部门7个: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广播电视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
中直驻冀单位2个:省税务局、省邮政管理局。
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共30个,包括16个县(市、区)政府和14个市直部门。县(市、区)政府16个:赵县、正定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张家口市崇礼区、卢龙县、唐山市丰南区、文安县、涿州市、高碑店市、海兴县、饶阳县、清河县、任县、涉县、魏县、安新县;市直部门14个: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张家口市财政局、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唐山市应急管理局、廊坊市行政审批局、保定市市场监管局、沧州市交通运输局、衡水市卫生健康委、邢台市公安局、邯郸市市场监管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定州市司法局、辛集市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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