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刘东昕
2017年以来,社会公众对我省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逐年提高,2017年、2018年分别为73.56分、76.71分,2019年更是达到80.13分,这份成绩的取得,是全省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为着力点,全面提升政府系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结果。
依宪履职依法行政 把政府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2019年,全省各地各部门都把学习宪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学习。连续10年组织宪法法律知识考试,2019年参加人数达到80万。
为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我省及时出台《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把合法性审查作为行政决策的必经环节,全年省本级完成合法性审核435件(次);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决策成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
同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结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全面推行政府及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省市县三级权力清单调整基本完成。组织实施省政府系统工作质量效能提升行动,优化工作流程,完善运转机制,构建可追溯的全员责任体系。
深化“放管服”改革 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2019年,我省共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1项、承接下放5项、自行下放18项,向雄安新区下放省级行政许可事项134项,分别向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正定、曹妃甸、大兴机场4个片区下放省级行政许可事项5项、58项、88项、44项,省级行政许可由1495项削减至421项,削减率为72%……这些数字,代表着我省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的力度。
为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我省推进双随机监管全覆盖,39个市场监管领域主要部门实现常态化监管。全省开展随机抽查1.85万次、抽查检查对象44.2万户,部门联合抽查386次、抽查检查对象1.29万户,检查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加大信用监管力度,五级平台“一张网”逐步铺开,累计归集信息6.03亿条;建立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形成102条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惩戒措施,率先在公共资源交易、政务服务领域嵌入使用。
同时,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我省深化领导包联和政务服务,加速释放政策红利。省领导包联重点项目31个、重点企业256家,帮助解决政策扶持、环境保护等问题368个。“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成果向省级延伸,35个部门641项政务服务事项集中进驻省级政务服务大厅,进驻率达96.5%。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1279项省级事项、7542项市级事项、5.4万多项县级事项网上可办;764项便民应用实现随时查、随时约、随时办,1484项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指尖办”。
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 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我省充分发挥立法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聚焦大事要事,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北京冬奥会筹办“三件大事”和打好“三大攻坚战”,制定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等方面法规规章,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
聚焦社情民意,租赁房屋安全管理、老年人权益保障、学校安全等一批事关民生的法规相继落地;拓宽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开展政府立法协商,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专家学者等方面的意见;对各设区市41部政府规章进行审视,整改存在同上位法相抵触,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等问题的政府规章11部。
2019年,我省持续抓好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省政府规章11部,修改25部,废止省政府规范性文件25件,宣布失效22件,修改14件;废止市级政府规章8件,修改17件,废止市级政府规范性文件240件,宣布失效164件,修改94件,及时清除了制约改革发展的制度性障碍。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提高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省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以政府立法形式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全省建立执法公示专栏4120个,事前公开内容56万余项,公示执法结果1635万余项,法制审核纠错率从2018年的5.22%降至2.48%。“河北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的探索与实践”入选《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攻坚克难案例》丛书。
紧盯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重拳出击、重典治乱。查办食品药品案件1.94万多件;持续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查办案件2.2万多件;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政处罚立案1.92万多起,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
为依法有效化解行政纠纷,我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全省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430件,纠错2169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857件,较2018年减少456件。同时,深化运用“枫桥经验”,并培树了“人民满意调解员”高瑞奎为全国典型,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专业调解、仲裁和行政裁决等纠纷化解作用,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同时,我省把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实行“谁执法谁普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和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深化宪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和“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我省完善政府内部监督机制,全面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加大对项目审批、工程建设、国企国资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监督检查和风险防控,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围绕建设“廉洁雄安”,对雄安新区重大项目建设的招投标、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管;坚持“廉洁办奥”,严格执行冬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强化常态化跟踪审计。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公共资源、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以及财政预决算、扶贫项目资金等信息公开力度;普遍实行政务公开目录清单管理,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答复信息公开申请,有效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同时,加强协调联动,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2019年,各级政府实施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法律法规情况,接受了五级人大代表参与的联动执法检查;办理全国及省人大代表建议1010件、政协提案657件,按时办复率100%,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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