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24日
第06版:审判一线

趟出一条诉源治理新路径

(上接第5版)在此过程中,当事人起诉的民商事案件,也经过了 “诉前调解—快审速裁—审判团队”三层递进式的过滤,使得大部分案件通过诉前调解和速裁方式得到有效解决,走上了简案快办、繁案精审的“快车道”。

探索类案集中处理制度,大力提升案件审判质效。针对系列案、关联案等涉及人数较多、诉讼耗时长,某个环节稍有不畅就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特点,迁安法院将这些案件分流至诉讼服务中心下设的3个调解小组,实行专业化处理。其中,还通过选取个别或少数案件先审先判,然后参照其裁判结果处理其他同类案件,以个案的示范判决带动批量案件的高效解决,取得了显著效果。前不久,迁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就通过类案集中处理机制,将51名员工与某公司之间的系列劳动争议案调解解决。

在不断摸索、尝试之后,迁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职能日臻完善,融司法辅助、繁简分流、多元调解、类案审判等多项功能于一体,实现了分流、调解、速裁、快审有机衔接,实现了为法官减负,让群众“一次办成”的目标。

寻“窍门”攻坚诉源治理

如何发挥法院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迁安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中,将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融入全市社会综合治理的大框架里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构建起诉讼服务中心和基层法庭“两个层面、两条线”的解纷格局,通过分调裁审+多元解纷,加大诉前矛盾纠纷化解力度,从而实现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目的。

他们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厅设立了专门的第三方调解工作室,由交警大队、保险公司、妇联、住建局以及司法局选派人员进驻,提供“定制式”服务。分流至诉讼服务中心的类案或者比较典型适宜发挥人民调解员职能的纠纷,由“中心”再分流至调解室,在调解法官指导下,采取委托委派调解方式进行诉前化解工作;而非类案或不适宜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案件,由“中心”进行调解、确认。

他们打通了诉讼服务中心和基层法庭之间的通道,对分流到基层法庭的诉前调解案件,采取与诉讼服务中心同样的诉前调解工作模式,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双轨道”并驾齐驱,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

他们还与辖区各调委会建立沟通联络机制,成立“微法院”,方便人民调解员咨询法律问题或探讨调解工作的情况,实现了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司法确认多项工作的有效衔接。

2019年,迁安法院通过多元解纷导出民商事案件2396件,占民商事收案量的42%;多元调解成功案件数达1486件,占导出民商事案件数的62%;全院新收案件同比减少714件,实现了“经济要发展,诉讼数量要降下来”的目标。为此,诉讼服务中心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并被省法院评为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十佳集体”,被推荐为全国两个“一站式”建设示范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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