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27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围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成功化解两起行政诉讼案

河北法制报讯 (王絮冬)“谢谢法官让我们明白自己的过错,我们给政府部门添了这么多麻烦,接下来我们俩要干点合法的买卖!”4月21日,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通过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平台,成功化解了原告王某、伊某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两案。这是该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成立后首次成功化解的行政争议案件。

原来,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明,二原告自2016年以来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在围场镇吉下村非法采砂,其行为违反了矿产资源法相关规定,行政机关遂依法分别对二原告做出行政处罚。二原告以处罚决定所认定的事实不清为由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复议后维持了原处罚决定。二原告仍不服,遂提起了上述两起行政诉讼。法院受理后,正值该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成立,主审法官经审查相关材料,认为案件符合承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承德市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规定的化解范围,于是将案件转至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化解过程中,审判人员和化解工作人员及当事人共同到涉案现场实地勘验。经过耐心做工作和讲解相关法律,最终二原告对自己的行政违法行为有了充分认识,自愿撤回行政诉讼。至此,案件争议顺利化解。

围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4月1日挂牌成立。截至4月23日,已导入行政争议案件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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