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28日
第05版:公安周刊

针对行人、非机动车轻微交通违法行为

沧州推出“五选一”处罚教育“套餐”

河北法制报讯 (孔大龙 孙德凤)4月起,针对行人、非机动车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沧州市公安交管部门在中心城区主要路口试点推出“五选一”多元化惩戒教育处罚措施,交通违法的市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选择接受罚款、抄写文明公约、发朋友圈集赞、充当交通志愿者等处罚惩戒方式。

“五选一”处罚教育“套餐”具体措施包括:执勤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处以5元至50元的罚款,要求违法行为人填写保证书,并将保证书留存在册,根据沧州市征信系统的建设情况逐步纳入相关征信系统;选择抄写交通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内容)或者《沧州市市民文明公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交警专门制作了文明抄写台和行楷描摹版抄写本,供相关违法行为人抄写;选择协助执勤民警在路口做交通志愿者持续30分钟或者接力下一个违法行为人(劝导其他非机动车或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人选择并接受此项处罚);选择在教育处罚点观看20分钟交通安全警示等影像资料,并完成相关答题小程序的测试;选择在现场按照执勤民警提供的提纲,把自己的违法时间、地点、违法行为编辑成一句话,发微博或微信朋友圈,求好友点赞30个予以放行,此项措施不拘于形式,违法行为人还可自由选择例如将相关情况发送到5个群聊、利用直播软件进行现场直播等。

教育处罚“套餐”实行以来,沧州交警已查处252起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其中有32人发了微信朋友圈。因闯红灯受处罚的行人张某说:“通过交警处罚并发朋友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真心希望广大市民和朋友圈里的网友能够引以为戒,为文明城市创建尽自己一份力量。”

据介绍,沧州市公安交警支队推出“五选一”处罚教育“套餐”,旨在贯彻交警执法不以处罚罚款为目的的交通整治初衷,可通过多元化选择,缓和违法整治行动中的执法者与被执法者的关系,让违法者更好地从思想意识上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达到人人宣传文明交通,营造文明出行、文明创建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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