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许金亭 穆新红)日前,由清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丁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开庭审理。该案采取远程开庭方式进行,同时邀请了2名市级人民监督员到场全程监督庭审过程,坚持疫情防控原则的同时,也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据悉,清河县检察院对人民监督员工作高度重视,在案件公开听证、公开审查、质量评查和检察官出庭公诉、巡回检察等业务活动中,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实现对“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全覆盖。
“对检察机关办案活动进行监督,是人民监督员的重要职责。在这次远程庭审中,我们近距离看到公诉人紧紧把握案件特点,抓住证据关键环节,示证质证繁简得当,重点突出。发表公诉意见层次清楚、说理透彻,展示了检察人员风采。”庭审结束后,应邀人民监督员对本次庭审给予了充分肯定。
清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安华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全面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制度,创新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不断增强办案的公开性、透明度,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开创检察工作的崭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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