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06日
第07版:法理评说

三强化三提升 呵护“幼苗”茁壮成长

新华社记者 秦迎 编制

□ 刘金生

近年来,我们海兴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突出做好“三强化三提升”,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强化权益保障,提升司法办案温度。针对涉罪未成年人感性冲动、遇事缺乏理性思维的特性,我院在查清事实、厘清责任的前提下,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多方位全面考察涉案人员表现,科学评估社会危险性,精准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坚持做到案结事了矛盾消,帮教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依法对涉嫌聚众斗殴的5起案件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4人重返大学校园,3人现已走上工作岗位。面对涉案未成年被害人,坚持法律援助关口前移,深入落实特殊保护制度,注重法律保护和人文关怀。当地公众关注的继母虐童案发后,我院积极协助被害人家庭对幼童做伤情鉴定和康复训练,联系心理咨询师为其进行心理测评,制定心理疏导方案,最大限度尽快消除幼童心理阴影。我院亲情关护的做法,得到了省检察院的肯定和认可。

强化宣教效果,提升社会关爱热度。为全面深入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提升社会关爱意识,我院采取课堂时间面对面、网络平台点对点的形式,深化普法深度和广度。党组成员分别担任城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例,为学生们释疑解惑、以案说法;定期更新校内青少年法治宣传橱窗内容,开通“萍姐说法”微信公众号,搭建好法治教育数字平台,让他们足不出户就可掌握相关法律知识、维权方式;与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签约,设立海兴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检社合作机制,借助社会专业力量,织密关爱维权网;联合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食品、用品等专项清查,净化学校周边环境,及时向教育、交警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联合开展校车专项督查活动,督促全县幼儿园校车管理整改到位、落地见效,消除学生乘车安全隐患。

强化质效意识,提升未检工作广度。为进一步监督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我院主动与教育局沟通并达成共识,联手全县80余所中小学、22家幼儿园召开检校共建推进会,签订“双签双入校(园)”责任书,对学生、幼儿寄宿情况开展专项联查,对发现的12项问题提出专项检察建议,均得到回复和整改。我院还将《保护你的小秘密》防性侵普法图册发放到各中小学生手中,“防性侵防校园欺凌”美篇在校园家长群里推送,开展“未检与你童行”主题教育活动。依托检察院“两微一端”和门户网站,设置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定期发布未检动态和维权知识,扩大受众范围和知情内容,建成集办案、宣教、咨询于一体的未检工作区,实现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办案与法治宣讲、社会保护无缝衔接,以阳光检察形象,彰显海兴未检法治柔情。

(作者系海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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