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兰华 通讯员 孙才涛
他,十年如一日,扎根基层,默默耕耘,在司法实践中践行着“为民情怀”;他,笃行法治,兢兢业业,在执行攻坚里诉说着“司法情长”。他就是武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武迎君。
武迎君性情温和,在执行工作中,他不厌其烦地给被执行人做工作,但对顽固不化的“老赖”,他也毫不留情地挥舞“执行利剑”对其动“武”。
接到刘某开设赌场罪执行一案,武迎君首先对刘某做思想工作,明理释法,但刘某不听劝告,坚称没钱,拒缴罚金。武迎君意识到必须给被执行人以法律威慑,于是直奔刘某老家,“打听”被执行人下落。在被执行人拒绝缴纳罚金被法院“通缉”的风声透露出去后,小区居民议论纷纷,武迎君决定“鸣金收兵”。
不出意料,几天后,被执行人主动拨通了武迎君的电话,并按照要求将剩余2万多元的罚金款打入法院执行专户,案件顺利执结。
谈到具体的执行方式方法,武迎君说,执行工作要刚柔并济,善于动脑子——释法明理是前提,是为“柔”;面对和法院“躲猫猫”的“老赖”,要拿起法律武器向其施压,是为“刚”,既要“苦口婆心”,展现执行之“温情”,又要 “雷霆霹雳”,显示执行之威严。这是每一个执行人都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
执行实践中,武迎君注重利用执行联动机制,成功擒拿“老赖”。在衡水某公司申请王天(化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被执行人王天拒绝还款,且在执行中和承办法官玩起了“失踪”。
经调查,王天为规避法律责任,先后实际占有、使用臧洪某、姜某、徐某银行卡用于生产经营收支。王天利用臧洪某名下的银行卡接收青岛某公司款项三笔,而未利用其实际控制的泗水某公司账户进行款项交易,具有隐匿财产的行为。同时,姜某名下账户交易流水显示,该账户中较大数额的财产均转移到被王天实际占有、户名为徐某的账户中。
在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事实被证实后,武迎君按照执行联动机制文件要求,将案件移送武邑县公安局并最终被立案。随后,王天被警方控制。
武迎君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贡献自己的力量,不断书写着属于法院人的执行故事。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