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14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未经竣工验收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我省严把“空心村”治理集中安置工程质量关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任俊颖)“空心村”治理集中安置项目工程质量,事关民生改善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加强全省“空心村”治理集中安置项目(以下称“安置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近日,省住建厅印发通知,要求对依法属于建设主管部门质量监管范围的安置项目建立台账,及时介入施工现场,切实做好质量监管和技术服务。

省住建厅要求,建设主管部门严把工程竣工验收关,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确保安置项目工程质量。加强工程质量巡查暗访,压实责任主体质量责任。对监督检查发现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国家规定、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坚决督促整改,存在严重隐患的,责令停工,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实施行政处罚,追究责任人质量责任,并按规定将不良行为计入省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将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建筑市场主体列入“黑名单”,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各市要指导相关县(市、区)对纳入监管的已交付使用安置项目工程质量情况进行回访,认真听取搬迁群众意见,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对影响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严重质量问题,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监督验收,确保彻底整改,不留死角、不留“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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