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原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在持续开展“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延伸关爱触角,将在看守所内羁押的限制人身自由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纳入关爱范围,最大限度对未成年人进行有效救助和保护。
该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干警在办案时,如遇涉案人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第一时间告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未检干警会及时与被限制人身自由人员家属取得联系,了解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情况、监护状况等,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帮教措施。
4月29日,该院未检干警到阳原县某村涉嫌犯罪的张某家中,看望其未成年子女,并送去了书籍及学习用品。未检干警还向监护人详细了解了孩子的学习及生活情况,针对孩子可能出现的心理问题进行疏导,引导其树立积极向上的心态。 席娟 武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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