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14日
第03版:民生

车辆被砸坏 到底该谁赔偿

引题:两个小区之间的一面围墙倒塌砸坏轿车。在此之前,车主所在小区物业在墙下划了停车位,每月收取停车费,而这面围墙的产权归相邻小区——

□ 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乔

今年4月的一天晚上,省会某小区一面围墙被大风吹倒,砖头砸向墙下停着的5辆私家车。有4辆车被砖头半围起来,其中有刘先生的奔驰轿车和李先生的奥迪轿车。二人早晨起来开车时看到车辆被砸得面目全非,立即找到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称这面倒塌墙体的产权属于与该小区一墙之隔的另一个小区。因为墙体改造需要两个小区的业主共同筹钱,但大家都不愿出这个费用。居委会就协调其他单位筹集经费两万元用于墙体改造,同时又将墙体改造作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报给区里,不料就在着手准备修建的时候,墙体发生了倒塌。两车主称,他们每月要给物业交40元的停车费,而且物业在倒塌的墙下划了停车位,并未标示该墙体为危墙。如今发生这样的事儿,物业公司应当赔偿。物业却称,一个月40元的停车费只是占地费,他们没有保管车辆的义务。

车主们与物业协商无果,遂给报社打来电话咨询,他们的车辆受损,应该找谁来赔偿。

记者为此咨询了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梁锦坤律师。

梁律师表示,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因侵权致公民合法财产受损的,侵权人应当依法进行赔偿。本次事故中,车主可以向两方主体要求赔偿:一方是围墙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另一方是物业公司。

首先,车主可以向围墙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主张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对建筑物倒塌的侵权责任规定是无过错责任,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据此,本案中的车主可以向该围墙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主张相应的赔偿。

其次,车主可以向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主张赔偿。物业公司与小区全体业主形成了物业服务关系。《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物业公司对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及共用设施设备具有管理和维护责任。虽然大风是围墙倒塌的直接原因,但围墙的倒塌并不是不能预见、不可避免的,不属于不可抗力。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平时应对该围墙进行必要的管理维护,遇到恶劣天气时,更应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和处置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现围墙倒塌致业主车辆受损,物业对业主的财产损失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公司在明知围墙有倒塌的风险,并且居委会已经向政府申请维修基金的情况下,不应为了多收停车费而不顾车主的安全,在墙边划设停车位。物业公司一定要担起责任来,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共建和谐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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