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尚丽娟理解他们,善待他们,总是为来访群众端上一杯热茶,和来访群众拉家常,耐心倾听群众的诉求,上访群众称她为“好闺女” “知心姐”。2016年,柏乡县检察院的信访接待室再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她在分管的技术工作中大胆创新,依托邢台市检察院伤残鉴定中心的技术力量,免费为全县刑事、民事案件当事人开展伤残鉴定工作,这一举措极大地方便和惠利了群众。
司法救助工作也是服务群众的重点工作。2019年3月份,尚丽娟帮助一起杀人案中的受害人子女申请司法救助,在10万元司法救助金经批准下发后,为了确保当事人真正得到救助,尚丽娟经过缜密思考,制定了专门针对该项司法救助金的发放和使用监管方案,重点是确定司法救助金领取原则为按月领取为主、特殊申请为辅,并创新性建立监管机制,由司法救助监管小组定期检查救助金的使用情况,确保救助金使用到受害人子女身上。这一方案得到邢台市检察院和市委政法委有关领导的肯定和好评。同时,此项司法救助工作的创新和探索被邢台市委政法委列为2020年度重大改革事项重点课题向市深改办申报。此案被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评为“2019年度全省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典型案例”。
爱普法:最美木兰
尚丽娟积极响应上级号召,牵头组织柏乡县“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为全县妇女、学生等送去一场场法治讲座。
鉴于本县没有女律师,她就专门到邢台市区的律师所邀请一名“全省优秀女律师”到柏乡参与活动。活动组织协调过程中,她怀着身孕自驾车到处奔波。柏乡县“木兰有约”宣讲活动内容丰富,涵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预防家暴、公益诉讼等法律知识,形式多样,既在固定的法治宣传日宣讲,也按需不定期宣讲,她们先后举办多次“拒绝校园欺凌 预防校园暴力”法治讲座,宣讲实况入选河北省《木兰有约》专题片和邢台市《木兰有约》教学片。
在尚丽娟和宣讲团队的共同努力下,柏乡县“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先后举办讲座31场,走在了邢台市的前列。尚丽娟也被誉为“全市检察系统的最美木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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