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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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县两级检察院检察建议见成效

全市均已明确禁猎区和禁猎期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孙继增)在邢台市两级检察机关就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向当地林业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后,5月18日,该市林业局以积极的行动、切实的举措向检察机关作出回复。

据了解,针对邢台市桥西区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某非法狩猎案和周某、王某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案,邢台市两级检察机关联合向市县两级林业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根据检察建议,邢台市林业局制定了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工作方案,联合邢台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通知,并要求各县抓紧建立野生动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禁猎区和禁猎期。截至目前,邢台市区和各县(市、区)已全部设立禁猎区,明确禁猎期。其中广宗县、隆尧县、南和县、平乡县、内丘县、邢台县、沙河市、任县、清河县、临城县为全区域禁猎。

在检察建议的指导下,邢台市林业局组织力量对全市范围内108家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开展大排查,部署开展常态化巡查走访,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各类巡查走访900余次,出动人员2600余人次。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及野生动物的各类违法行为。

在此基础上,邢台市林业局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发动全民自觉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了保护野生动物、倡导健康文明生活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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