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27日
第06版:检方播报

临城县检察院

完善机制深化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

河北法制报讯 (郝志红 张顺兴)为保障财产刑刑罚功能充分发挥,有效维护生效裁判的权威性和司法公信力,临城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有关规定,严格办案程序和标准,健全工作机制,增强监督刚性,有力推动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的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为便于财产刑案件查询和对案件进行监督,该院对所有涉及财产刑的案件进行收集和整理,并建立财产刑执行明细台账,对财产刑执行案件进行分类管理。对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法院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其立案执行、执行终结和按照规定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等。同时,逐月对生效的财产刑判决进行追踪审查,核实执行情况,对未按照法律规定程序交付立案执行的进行立案监督,对执行中存在的程序性问题及时督促纠正等。对于发现财产刑执行活动中存在执法不规范等可能导致执法不公和重大事故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报经检察长批准,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

临城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的作用,一方面建立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和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另一方面建立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和第一检察部的协作配合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开展对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该院加强与县法院立案、刑事审判和执行部门日常工作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探讨财产刑执行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及解决方式,形成良好的工作互动,共同促进财产刑执行及其法律监督工作健康发展。

针对部分被告人存在错误认识而拒绝执行等问题,该院积极构建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对在看守所服刑以及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被执行人,定期进行法治教育,以案释法,让其对财产刑有新的认识,督促其认罪服判,主动履行执行义务,起到良好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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