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27日
第07版:法理评说

履行公益诉讼职能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 刘耀东

当前,全省人大系统开展“6+1”联动依法监督工作,河间市人民检察院主动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着眼发展大局,坚持做到组织领导有力度、专项行动有速度、强化监督有广度,努力推进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提高政治站位,推进联动监督。河间市检察院用心领会并坚决贯彻好专项监督工作要求,主动加强与本级人大的对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抽掉四名业务骨干成立专项监督工作小组,按照省检察院工作要求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配合做好“6+1”监督工作,对联动监督转办事项明确专人抓好落实,确保重点领域清理规范和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建立协作机制,确保监督有力。河间市检察院建立完善内部协作、线索移送机制,各业务部门就各自领域发现的公益诉讼线索梳理汇总后及时移送公益诉讼部门,实现案件信息互通。同时,公益诉讼部门注重与城管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及属地政府等行政机关加强沟通协调,定期召开联络工作座谈会,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建议,四次派员参加人大组织的人大代表视察督导活动,借助人大代表的力量,狠抓了对土地项目、房地产、环境治理、地下水开采等领域的法律监督和公益诉讼监督。截至目前,我院对违法违规占地、违规违建项目监督8次,与相关部门开展各类现场监督6次,对于相同的不规范问题,向相关部门共制发检察建议书67份,使15个突出问题得到了整改,起到了较好的督促作用。

突出监督重点,积极服务大局。我院公益诉讼部门围绕违法违规占用土地、违规违建项目、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及公共卫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细化检察监督方案,确定了检察监督工作重点,编制了检察监督难点、难项,有针对性地对有关行政机关履职情况开展了5次专项监督。市委书记、市长都作出重要批示,并召开专项整改会议,就自备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使得辖区5眼自备井全部关停,同时协调供水部门对关闭自备井的单位及时供上了自来水。配合沧州市检察院对子牙河排洪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拆除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导,仅用5天时间将这一违法建筑全部拆除,恢复原貌,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全力配合市委、人大、政府对河间市古洋河两岸生态环境治理违建拆除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深入现场查找和发现问题,并对相关部门提出可行性建议,划定拆除范围,确定拆除违建,目前已经清理拆除21处。河间市检察院及时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加由市人大组织召开的违法违规圈占土地清理工作汇报会,查阅该局建设项目用地情况和营业执照等资料,深入实地查看违法违规占地清理情况,对查看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备案,以此提升城乡面貌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坚持问题跟踪,力求监督实效。河间市检察院组织公益诉讼检察人员随时到人大、政府及相关部门查阅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效果清单和整改工作台账,对相关领域的重点项目、重点事项实地视察,深入发现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制成线索清单,依法向相关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提出整改措施,定期进行跟踪督导。行政机关对检察建议回复后,检察院及时实地查看落实效果,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相关部门对检察建议不落实、未按期整改、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检察院将依据法律规定对相关部门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截至目前,河间市检察院到相关部门查阅资料清单6 次,新制发检察建议16件,整改率高达100 %,收到了较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

(作者系河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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