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学文
为更好地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检察产品和法治产品,根据魏县复工复产工作实际,我们魏县人民检察院建立了以一个中心、两个平台、三项制度为内容的“一二三助企”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目前,辖区企业复工复产率已达95%,魏县检察院为企业解决法律难题16个,受到了民营企业的一致好评。
一个中心,指以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为中心。针对当前民营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困难和需求,魏县检察院直面问题、研究对策,制定了《关于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九项举措》,敏锐地抓住党委政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以奋斗者的姿态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积极行使检察权,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新举措回应党委政府、民营企业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让每个企业都能真真实实地感受到检察温度。
两个平台,是指创新运行服务民营经济“2+X”工作平台,丰富完善县工商联+检察联系企业平台。“2+X”工作平台,即联合建立检察院、民营企业+若干(政府、司法、金融部门)的对接模式,建立政检银企多方交流平台,构建“亲清”型“政检银企”关系,共同解决检察职能范围内服务民营经济问题,为民营企业发展排困解忧。丰富完善县工商联+检察联系企业平台,充分利用这一平台,组建服务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采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微课堂等方式,共同为民营企业提供金融法律政策解读与法律体检,为民营企业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
三项制度,指涉企案件风险评估反馈制度、涉企案件公检法联动制度和检企常态化沟通联络制度。
建立涉企案件风险评估反馈制度。案件办理中,把是否影响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作为重要标准进行风险评估,对案件处理结果可能严重影响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导致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困难的,由承办人员层报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举措,尽可能减少办案对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对办案中发现的民营企业管理漏洞、金融领域法律风险等问题,通过检察建议方式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回访涉案企业,了解企业经营现状和现实需求,帮助民营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建立涉企案件公检法联动制度。对重大涉企案件,联合公安、法院,通过召开案件协调会、现场会等形式,对疑难复杂问题进行协商讨论,确保案件处理的质量和成效,防控可能发生的风险。针对专业法律领域中的民营企业权益保护问题,加强与法院协作,增强保护合力,打击破产程序中破产欺诈、虚假债务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破产程序合法、公平、公正。同时协调公检法联合开展调研活动,及时掌握民营企业的营商环境以及生产经营情况,将调研结果共同向党委政府汇报,为党委政府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建立检企常态化沟通联络制度。魏县检察院与县工商联会签相关文件,对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意见进行制度化建设,建立了检企联席会议制度和日常沟通联络制度,相互通报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共同研讨解决办法。坚持定期走访民营企业特别是涉案民营企业,密切检企关系,畅通沟通渠道,了解发展诉求,提高魏县检察院服务民营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作者系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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