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全意 )阜城县司法局采取五项措施,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举措,不断推进司法所工作创新发展。
抓投入,阵地建设标准化。2019年,该局投资80余万元开展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工程,全部按照司法部标准规范了司法所的外部标识、室内布置、台账制作等,统一规划了功能布局,设置了社区矫正室、人民调解室、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等,并配齐了办公设备。截至目前,该县90%乡镇建成了规范化司法所。
抓规范,所务管理制度化。建立了以“四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目标管理责任化、文书制作格式化、档案管理标准化)为内容,“五统一” (统一司法所名称、标牌和印章;统一工作人员公示牌;统一上墙内容;统一规范性法律文书;统一工作必需的设施设备)为载体的工作机制,做到了“五有”(有多功能视频会议系统;有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业务装备;有社区矫正室、人民调解室、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办公室、档案室等办公区;有宣传栏;有办公桌椅、档案、橱柜等基础设施),确保了司法所工作从程序到实体都严格、规范。
抓品牌,基层工作特色化。推出“一所一品”,突出亮点。阜城镇、建桥乡、古城镇司法所利用老干部、退休法官在本地区的影响力,创建个人调解室;崔庙镇成立“帮大哥”后援团;漫河镇司法所以民间艺术团队为依托,定期在法治广场演出群众自编自导的法治节目等,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
抓激励,目标管理具体化。将司法所工作细化、量化,从组织领导、制度(档案)建立、活动开展及工作成效等四个方面对司法所工作进行考核,实现对广大调解员工作的科学管理。2019年,该局还开展了“优秀调解案例”评选活动。
抓业务,职能作用最大化。建立“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利用“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模式化解社会矛盾,强化特殊人群管控,实现“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一年来,法律顾问帮助修订村规民约12份、提供书面法律意见41件、调解纠纷307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件、举办法治讲座137场次、解答法律咨询134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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