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郑伟)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日前联合发布公告,决定从今年7月1日零时至8月31日24时,在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K48-K63、K102-K262)采取限制交通措施。
通告指出,今年7月1日零时至8月31日24时,上述路段全天24小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五轴(含)以上及车长12米以上货运车辆通行。以上车辆拟通行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K48-K63、K102-K262)的,请选择绕行G0111秦滨、S41唐曹、S64唐港、G25长深高速公路或102、205国道。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在G1京哈高速公路与秦滨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处、S52承秦高速公路与G1京哈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处、G25长深高速公路与G1京哈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处、G1京哈高速公路迁西支线沿途收费站、G1京哈高速公路迁安支线沿途收费站、G1京哈高速公路秦皇岛方向香河主线收费站、G1京哈高速公路秦皇岛方向石臼窝收费站、G2502唐津高速公路唐山方向唐港收费站至京哈枢纽互通段沿途收费站设置分流、劝返点。G1京哈高速公路、G25长深高速公路、S52承秦高速公路、G2502唐津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将依据通告在分流点、劝返点及沿途站口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劝返禁行车辆。
对违反通告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