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古孟冬 通讯员 梁建设)“民法典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对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激发社会经济活力、更好保护民事权益具有里程碑意义。”“实施好民法典,必将推动我国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迈上新台阶!”今年5月28日,承载着几代人的思索、汗水和梦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后,连日来,来自我省法学界的专家、教授纷纷就这部新出炉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意义发表看法,并简述其中精髓,回应百姓关切。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我国法治建设一座新的里程碑。”河北经贸大学教授、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柴振国表示,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总结了我国改革开放40多年来的民事立法和实践经验,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民法典开启了我国依‘典’治国的新征程,是依法治国理念的新提升。”柴振国介绍,民法典为各级政府依法行使公权力设定了新边界,提出了新要求,必将激励政府依法行政,推动政府治理能力提升;民法典全方位规范了各类民事主体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健全了人从生前到身后、从财产到人身、从物质到精神的民事权利保护体系,加强了对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民事权利的全方位保护,满足了新时代人民的法治需求;民法典保障契约自由,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有利于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也必将为实现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提供强劲动力。
“民法典对人民的权利提供了充分、全面的保护,它的颁布和实施开启了我国私权保障的新时代。”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田韶华表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是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日前颁布的民法典,正是对这一思想的积极践行。
田韶华介绍,民法典对私权的保障主要从完善人格权制度、财产权制度、婚姻家庭领域的权利制度三个方面来体现。民法典专设人格权编,除了传统的人格权外,还对隐私权、个人信息的保护予以了规定,特别对现代科学技术的运用对人格权带来的挑战予以了回应,体现了对人格权的高度重视。同时,民法典为物权以及合同债权等财产权提供了充分的保障,(下转第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