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絮冬 李普田)日前,承德市委政法委出台《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将以开展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积极探索具有时代特征、承德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意见》明确了该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今年全面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初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2021年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基本成型;到2022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国家和省试点任务,平安承德、法治承德建设跃上新台阶,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意见》指出,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五个机制”。进一步理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在社会治理中的权责关系,构建市级统筹主导、县级组织实施、乡镇(街道)抓好落实、村(社区)源头治理的工作架构。完善网络民意收集机制和协商互动机制,使议事协商有序化、制度化,以共商促共治。健全开放多元、互利共赢,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网状治理模式。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工作机制,畅通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打造推进社会治理新的增长点。
《意见》要求,要实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心理服务疏解干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公共安全防控保障“五项工程”。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最大限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机制,培养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坚持“打、防、管、控、建”并举,着力治乱点、补短板、消隐患,加快推进立体化、专业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基础防范和源头管控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水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全周期管理”意识,把好公共安全源头关、监测关、管控关,提高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