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30日
第06版:警务·观察

石家庄一男子买卖银行卡被抓

警方提醒保护好个人信息以免遭受损失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李胜男)在“亮剑202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中,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长征街刑警中队经过缜密侦查,日前侦破一起妨害信用卡管理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

长征街刑警中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发布贩卖银行卡的信息。办案民警循线追踪,于6月19日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当场查获大量用于作案的电脑、手机卡、银行卡、密码器、POS机和伪造的公章。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自2019年11月至2020年2月间,通过QQ群、微信群等平台,以介绍人和推广人的身份发布收购银行卡的信息,然后将收购的银行卡、手机卡等再转卖,从中非法获利。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办理此案的长征街刑警中队中队长常志辉介绍,我国银行卡发行采取实名制方式,银行卡内存储了大量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存在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甚至导致个人资金损失的风险。买卖的银行卡可能被用于洗钱、诈骗、逃税、贿赂等非法活动,既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也将给银行卡实名人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需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提醒大家要妥善保管好个人身份证件、银行卡和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不要出租、出借、出售,并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长期不用的银行卡,要及时办理销户手续,并将卡片磁条和芯片毁损,不要随意丢弃。一旦发现买卖银行卡和身份证的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或发卡银行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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