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30日
第06版:警务·观察

唐山打掉“碰瓷”敲诈勒索团伙

河北法制报讯 (高学国 常永龙)“酒驾入刑”后,饮酒驾车,轻则面临行政处罚,重则面临刑事处罚。于是,一些违法犯罪人员瞄准酒驾司机心理故意“碰瓷”,以报警相要挟勒索钱财。在“亮剑202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中,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垦区治安分局刑侦大队打掉了一个这样的敲诈勒索团伙。

这个团伙共有4名成员,分别是孙某、张某、李某、刘某。他们同为刑满释放人员,于2016年开设了一家汽车租赁公司。不久,公司因经营不善出现资金困难,几人便做起“碰瓷”的买卖。他们分工明确,有的负责盯梢、寻找酒驾人员,有的负责驾车故意追尾,有的负责威逼利诱、迫使酒驾人员就范。从2018年9月到2020年1月,多名酒驾人员被该团伙勒索,少的3300元,多的达25000元。另据初步调查证实,该团伙还涉嫌骗取保险、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

6月18日,该团伙成员全部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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