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闫长润)石家庄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并印发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把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七五”普法验收的重要内容。
《方案》明确该市集中学习宣传时间为今年6月至12月,2021年1月以后,转为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工作。各地各部门将民法典学习列入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讨论。加强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通过开学第一课、专题课、主题班会等活动,深化民法典宣传进校园活动。开展专题培训和考核,通过举办讲座、报告会、培训等形式,请专家学者解读民法典、宣传民法典,弘扬民法典精神。大力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市场、进景区、进网络、进军营,推进多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媒体宣传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牢牢把握主动权和话语权。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宣传文化阵地和资源,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民法典。组织理论工作者和专家深入开展研究阐释,发表通俗解读文章,及时解疑释惑、明辨是非。
《方案》同时明确,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为责任主体,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基础性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纳入各地各部门工作大局中统筹考虑,周密部署。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推进“七五”普法工作的重要举措,有关部门进一步详细制定民法典学习宣传计划和推进方案,明确重点和目标,压实责任任务,加强策划、创新形式,做好深入解读和阐释,确保取得实效。要加强督导,把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七五”普法验收的重要内容,列入“法治十建”创建考核指标,列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加大考察的分值权重,促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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