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孙继增
通讯员 赵健 孟洁
6月22日上午,保定市冀中地区人民检察院驻保定监狱检察室主任王建成与刑事检察处处长朱光成、保定监狱狱方相关负责人,通过手机视频沟通工作。当天下午,王建成被医院确诊为嗜血综合征。然而,确诊仅仅不到一天,23日10时许,王建成匆匆地离开了大家。
生有涯,知无涯,每一次转型都是他学习的新起点
1963年出生的王建成,在部队学习生活16年,1997年转业到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历经多个岗位,直到2014年5月起任冀中院驻保定监狱检察室主任。但无论工作岗位如何变换,王建成总是乐呵呵地说:每一次转型都是一次学习的新起点,生命不息奋斗不止。
在任驻保定监狱检察室主任的6年时间里,王建成认真履行各项刑事执行检察职责,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落实到扎扎实实的工作中,做出了突出的业绩。为此,他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8次、二等功1次,荣获市级五一劳动奖章;其带领的驻保定监狱检察室2017年获评为第五届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为人乐观、干事认真、精通业务的建成走了。”事发突然,接到家属打来的电话,冀中院的领导和同事们都感到十分震惊和惋惜,检察长张炜更是心痛不已。
近一年来,同事们每次见到日渐消瘦的王建成,总是建议他以身体为重,但他总是说:“好歹不影响工作,没事儿!”6月中旬,王建成因低烧到医院治疗,虽然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但仍自觉住院隔离配合治疗。“现在远程办公很方便,挺好!”即使在医院,他一刻也没有放下手头的案子,直到生命最后一刻。
不改初心,深学笃行,在岗一天他都坚持深耕不辍
工作中,王建成以身作则、强化监督,严格要求驻检室人员认真执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防止以权抵刑、提“钱”出狱现象的发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检察室突出工作重点,联合狱方进行“三假、三无”清查专项检察监督活动,通过广泛宣传、法律政策宣讲等方式,动员服刑人员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及其他案件线索,督促主动争取立功。其间,王建成两赴云南,历时四个多月的调查,查实“三假”重大案件线索1人,已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上次约谈后,我就委托家人把105万元交付原审法院了。”2019年9月,刚刚交付财产刑判项的服刑人员蔡某某主动向正在进行日常巡察的王建成报告自己情况。原来,蔡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5万元,但财产刑没有履行。对此,王建成深入细致地做其思想工作,反复申明不缴纳罚金不但影响减刑,而且出狱后会因失信受到诸多制约。蔡某某深深意识到不履行财产刑的利害关系后,委托家人多方筹措,将105万元财产刑判项交予原审法院。
(下转第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