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赵成斌)6月28日,谢某等3人将一面锦旗送到沽源县人民法院,对执行法官为他们快速执回被拖欠的工资表示由衷的感谢。
宋某于2010年承包了中铁四局发包的铁路建设工程,后雇用农民工谢某等3人拉运砂石料。工程结束后,谢某等人多次索要被欠的11.7万余元工资款,宋某陆续支付了8.2万元,尚欠3.5万余元迟迟未给付。为此,谢某等3人诉至法院。
法官经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按期给付工资的协议,但被执行人宋某未如期履行义务。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冻结被执行人账户,并到银行扣划。为减轻当事人讼累,6月24日,执行干警通过执行案款管理系统将执行案款转账到3名农民工的银行账户,使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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