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乔
实习生 张晨曦
开车无小事,道理大家都懂,但总有一部分司机把没事变有事,把小事变大事,开车斗气,结果给自己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
事发经过:货车司机开车斗气后猝死
2019年某日10时40分许,被告张明驾驶出租车掉头时,没有礼让张瑞驾驶的双排小货车,之后张瑞驾车追赶张明,将其反超并别停。张瑞下车后辱骂张明,坐在出租车副驾驶的张庆看到后心生不满,下车与张瑞发生争吵,之后两人互相推搡并发生肢体冲突,被张明拉开。民警到场后调解不成,遂将张明、张庆两人口头传唤到派出所。张瑞称要先将小货车上的货物放至家中后,再自行到派出所接受处理。12时19分,派出所接张瑞家属电话,张瑞在驾车到派出所的路上突然身体不适,被120送至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原告:亲人被打死亡,被告应依法赔偿损失
张瑞亲属认为,是被告张明驾驶出租车非法占道掉头,将张瑞车辆逼停,为此双方发生口角。张明及乘车人张庆下车对受害人张瑞进行围攻殴打,张瑞在去派出所的路上身体不适,被送至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张瑞生前曾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其情绪变化等因素诱发冠心病发作致其心源性猝死。原告亲属遂诉至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认为两被告暴力攻击殴打受害人张瑞,是造成张瑞死亡的直接原因,两被告应依法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885937.50元。
被告:未对原告实施侵害行为,不应当承担责任
被告张明、张庆辩称:原告诉状所述案情不属实。被告张明所驾驶的出租车并非违法占道掉头,也没有逼停张瑞的车辆。发生冲突后,被告张明也没有任何侵权侵害行为,且被告张庆并非主动对张瑞实施侵害行为,这一点在公安机关的调查中已经查明,被告张庆对死者的死不负刑事责任。综上,死者的死因与两被告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两被告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被告行为与死者死亡之间仅有轻微因果关系,负次要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张明的掉头行为并非故意针对张瑞,两辆车之间亦未接触,并没有剐蹭及造成事故的发生。张瑞在正常行驶后故意将被告张明的车辆别停,并下车指责引发口角及肢体冲突,其对冲突的产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被告张明、张庆与张瑞发生的口角及肢体冲突是导致张瑞情绪变化的因素,故两被告的行为与张瑞死亡之间仅存在轻微的因果关系,对张瑞死亡产生的损失承担10%的责任。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85617.89元。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两被告与张瑞的口角导致张瑞情绪变化诱发冠心病发作,但是张瑞明知自己有诱发性疾病而开车斗气,故意别停被告汽车并产生口角,对其死亡责任应绝大部分自担。主审法官在此提醒大家,为了大家的安全和幸福,请一定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从现在开始,从我做起,做一个有修养、讲文明的好司机。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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