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玉龙
肖某伙同他人合谋利用赌博平台为诈骗分子洗钱,但被起诉后拒不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结果多换来两个月的刑期。
去年7月,武邑警方破获一起电信诈骗案件,将犯罪嫌疑人悉数抓获,肖某是其中一员。在诈骗过程中,肖某负责联系诈骗人员,再由其他人员负责洗钱、取现。肖某拉到的洗钱“业务”共64000元。
今年,案件被移送起诉后,承办人经过审查认定:肖某构成诈骗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条件。承办人在提审讯问肖某时,其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也没有意见。随后,承办人告知肖某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与值班律师协商量刑问题。但令人意外的是,肖某突然反悔,认为自己并没有亲自实施诈骗行为,构不成诈骗罪。承办人对其释法说理,但肖某仍然固执己见,拒不认罪。
之后,在庭审中,肖某见其他同案人员均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他也随之表示认罪认罚。庭审结束后,经检察机关与法院沟通,择日就其量刑问题再次进行开庭审理。然而,让所有庭审人员大跌眼镜的是,肖某再次就量刑讨价还价,拒不认罚。
公诉人依法宣布肖某不符合认罪认罚从宽条件,建议将原来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调整为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日前,武邑县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新的量刑建议。
检察官提醒: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2018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新增加的一项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法律制度。该制度由检察机关与被告人、辩护人(值班律师)就定罪量刑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人民法院一般应当采纳该罪名和量刑建议。需要着重提醒的是,在从宽幅度上,被告人早认罪优于晚认罪,彻底认罪优于不彻底认罪,稳定认罪优于不稳定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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