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王鹏飞)本是肝胆相照的好友,却因货款纠纷反目成仇。7月6日,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法官耐心调解,当事双方握手言和。
范某和王某是相识多年的朋友。2016年,王某从范某处购买价值3000多元的建材,因资金紧张当时没有给付货款。几年过去了,王某未主动偿还货款,也没有向范某解释原因。范某多次索要未果,于今年1月将王某告到桥东区法院。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考虑到这起买卖合同纠纷发生在好友之间,决定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又因为疫情不宜见面交谈的实际情况,多次通过电话与当事人沟通。被告王某认为,因为3000多元钱被好友告到法院,感觉心里不平,心存与原告斗气的想法。王某虽然口头答应法官凑钱还债,却一直没有实际行动。原告认为,被告一直不给付是心存故意,他要争这一口气。
经过多次沟通,承办法官发现双方的争议焦点并不在金钱上,而是双方心有怨气,于是从双方多年友情这一突破点入手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引导双方相互谅解,一方面劝解被告王某“范某雪中送炭的友情价抵千金”,一方面劝说范某“两人多年真挚感情不能因为几千块钱烟消云散”……7月6日,在法官第9次情理法的劝导下,王某一次性将3000多元货款给付范某,范某撤诉,双方终于解开心中的疙瘩,握手言和。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