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10日
第06版:审判一线

母女因征地补偿闹矛盾 法官调解重续亲情

河北法制报讯 (宗志金)近日,临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和解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分配纠纷案件,各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维护了社会和谐。

薛某甲、薛某乙、薛某丙、薛某丁均系刘某某的女儿,薛某甲、薛某乙、薛某丙均已出嫁,薛某丁招了上门女婿与母亲刘某某共同生活。2019年,薛某甲、薛某乙、薛某丙因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不均,一纸诉状将薛某丁、刘某某及村委会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承包地征收补偿。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登记在刘某某(共有人为薛某丁)名下的一套房屋归薛某甲、薛某乙、薛某丙共同所有,薛某甲三人向薛某丁、刘某某支付房屋面积差额补偿10万余元,薛某丁、刘某某协助薛某甲三人办理房屋登记、变更及备案手续。判决送达后,薛某丁、刘某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期间,薛某丁、刘某某申请撤诉,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予以准许。

判决生效后,薛某丁、刘某某未履行义务,薛某甲、薛某乙、薛某丙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相关手续。起初,薛某丁坚决不予配合,表示薛某甲等人将房屋补偿差额全部支付完毕,她才同意协助办理房屋变更手续,而薛某甲三人在申请执行立案后,已将刘某某接走共同赡养,并将房屋补偿差额全部汇入刘某某银行账户。

鉴于该案所涉房屋尚未交付,且属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纠纷,执行法官从情、理、法等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力争和解结案。经过几番调解,执行法官最终做通了薛某丁与刘某某的思想工作,将房屋补偿差额予以均分,同时考虑到刘某某年事已高,执行法官建议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指定一名第三人保管刘某某的银行账户。至此,这起影响家庭和睦的土地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得以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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