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世杰)今年1月至6月,我省对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等进行全面排查。全省共排查相关政策措施11320件,废改194件,进一步规范了政府行为,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今年1月15日,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工作部署,河北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河北省2020年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在全国率先对政策措施清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分为部署准备、清理纠正、总结报送三个阶段。
清理工作中,省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召集33家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全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点》,部署推动清理任务。省市场监管局采用视频形式,对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进行大范围政策培训,覆盖全省13市及定州、雄安新区及部分县区、省局机关业务处室。结合清理工作共性问题,我省还研究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障清理工作准确落实。
各级政策制定机关按照清理重点和“18个不得”标准,逐件排查,逐条对照,分类清理,对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给予特定经营者特殊待遇、未经公平竞争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等不同类型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文件进行了清理剔除。同时,将此次清理与法制部门部署的清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作做好衔接、同步推进。
此次清理工作坚持公开透明原则,要求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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