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菲)7月8日,兴隆县人民法院北营房法庭将审判庭“搬进”当事人家中,通过“云端”互联网开庭,成功调解一起继承纠纷案件。
原告宋某某因丈夫死亡,自己没有经济来源,为尽快继承丈夫遗产,只能将女儿和公婆一同告上法庭。
庭前,北营房法庭庭长赵一在联系原、被告时,发现原、被告均为一家人,且均对案件事实无争议。了解到宋某某公婆年近七十、身体状态不佳,且居住地交通不便,为彰显人性化司法服务,赵一决定将法庭“搬”到被告家中。因宋某某的女儿谢某在外地工作无法回家参加庭审,法官助理刘志慧主动联系谢某,指导其安装互联网庭审软件并教授其使用方法,成功将“坐堂庭审”变为“云端办案”,真正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庭审当天,庭长赵一、法官助理刘志慧、书记员艾思辰驱车一个多小时,来到法庭50公里外的被告家中,进行“互联网+巡回法庭”庭审。在赵一的耐心调解下,三名被告均同意原告宋某某继承宋某某丈夫名下的银行存款及车辆。该案圆满化解,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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