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东光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高检院提出的全新办案质量评价体系,将“案-件比”指标作为评估办案质效重要指针,在此基础上完善案件质量指标评价管理体系。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该院克服困难,靶心向力,从案件繁简分流、细化逮捕案件侦查提纲、提前介入、科学管控“案-件比”等多方面入手,多措并举,提升案件质效,努力降低“案-件比”。
据了解,该院“案-件比”连续4个月降低,4月份的案件比更是达到了“1:1.089”。
宋海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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