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刘波)仲夏之夜,朋友聚会增多,无论怎么欢聚畅饮,都应该遵守“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准则,但是总有一些人心存侥幸。7月14日,秦皇岛市公安交警支队七大队民警在夜查行动中连续查获了两名涉嫌醉酒驾驶的男子,通过调查发现,两个人当天晚上竟然还是在一起喝的酒。
当日晚8时30分许,秦皇岛市公安交警支队七大队南戴河中队在宁海道夜查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时,发现一辆小轿车行驶速度忽慢忽快,这反常的举动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民警立即上前截停了该车,并对司机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4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就在民警对李某进行酒精检测后仅仅两分钟,一辆越野车突然向右急打方向,车辆猛地撞在了路边的马路牙子上,无法行驶。执勤交警快速追上前去,控制了司机薛某。在随后的呼气式酒精检测中,薛某的检测结果为184mg/100ml,也属于醉酒驾驶。
民警通过进一步询问得知,李某和薛某竟然是当晚在一起吃饭喝酒的好友。随后,两人一起被带到了医院进行抽血化验,经检查,两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均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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