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题:民企技术骨干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自愿认罪认罚。为了使企业生产经营免受影响,加大办案透明度,广平县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
河北法制报讯 (韩亚召)“我代表公司感谢检察机关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这对公司全面复工复产、稳定技术骨干队伍起到了很大的保障作用。”近日,在广平县检察院举行的不起诉决定公开听证会上,李某所在企业负责人感动地说。
李某任职的邯郸市某鞋业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安全鞋专业生产厂家。李某是该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攻克、解决了很多技术难题。今年6月,因涉嫌故意伤害罪,李某被公安机关移送广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过程中,李某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并递交了悔过书,自愿认罪认罚。同时,李某所在的单位也向检察机关递交了不起诉申请及其平时表现的相关材料。
承办人员实地走访该公司,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李某现实表现,同时了解到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李某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使公司成为辖区最早复工复产的民营企业。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逐渐步入正轨,作为技术骨干的李某对公司能否平稳复工复产有较大影响。
为进一步体现司法公正,广平县检察院邀请该公司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组织召开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会上,承办检察官表示:李某的行为虽然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李某投案自首,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犯罪情节轻微、没有前科、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有悔罪表现,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与会的听证人员表示,公开听证会的举行既彰显了司法态度,又传递了检察温度,是检察机关加大办案透明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力体现,是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公平正义。
据悉,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广平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复工复产,认真落实“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减少办案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为民营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更优更多的检察产品和法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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