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晓义)唐山一名男青年因与恋人分手心有不甘,便入室盗窃实施报复,结果触犯法律进了班房。
7月8日,唐山市公安局古冶分局大庄坨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新庄子村一农户家中物品被盗。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查,民警发现失主家窗户破损,屋内有明显被翻动过的痕迹,电动车、手机等被盗,家中监控摄像头及主机也被拆走,涉案价值8000余元。
经现场勘查和走访,民警判断作案人具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且案发前,失主家的玻璃被人砸过。于是,民警缩小侦查范围,最终锁定滦州市的男子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7月10日,民警在滦州市小马庄镇成功将李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交代了进入王某家中实施盗窃的经过。原来,该男子曾经和失窃人家的女儿谈过恋爱,且给其买过礼物。前几日,女朋友不跟他相处了,他觉得吃亏,就萌生了偷窃她家财物挽回损失的想法。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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