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王絮冬 通讯员 王明明)在国人的传统观念中,“多子”往往与“多福”联系在一起。然而,丰宁满族自治县的一位八旬老人陈某养育了五个子女,每次生病住院都没人来照顾,更没有人承担医疗费,陈某无奈将五个孩子起诉到法院。在法院判决和执行的过程中,经过丰宁法院法官耐心细致地工作,五个子女支付了赡养费,并承诺会经常看望母亲,久违的亲情终于得以回归。
据了解,陈某今年80岁,与再婚的老伴一起生活,膝下育有一子四女,均已成年并各自成家独立生活。如今陈某年事已高且体弱多病,已丧失劳动能力,除享受国家低保待遇及分得为数不多的土地补偿款外,无其他经济来源。老人每次找五个子女商量赡养费事宜时,子女们都以不满意现在的继父为由,拒绝给付赡养费用。经过村委会及亲属劝解后,五个子女依然不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今年4月8日,陈某将五个子女起诉到了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五个子女每人每月支付给陈某赡养费150元。但子女们因老人起诉,心生不满,双方矛盾更深,拒绝履行判决义务。陈某于是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丰宁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任宝金接到该案后,考虑到陈某的实际情况,迅速展开调查工作,对五子女的财产进行了查控,冻结了他们的部分银行卡并采取了限高措施。考虑到该执行案件为家庭内部矛盾,法官提出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与五子女进行沟通询问,并传唤被执行人到庭履行。但在这一过程中,被执行人抵触情绪较大。见状,任宝金又将五子女传唤至陈某家,从法律和情理两方面为双方进行了分析和劝导。在任宝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劝导下,五子女当场表示愿意履行,并与老人达成了和解,并将拖欠的赡养费交给了陈某。7月19日,陈某在子女及老伴的陪同下到法院申请撤回强制执行,至此这起案件办理完毕,一家人重归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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