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24日
第06版:审判一线

拒不执行被限高消费 买机票遇阻被迫履行义务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乔明清)7月13日,尚义县人民法院通过把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的措施,迫使被执行人给付3万元执行款,执结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4月16日,刘某发现自己购买待入住的某楼房屋顶大面积漏水,墙面、家具等不同程度遭受浸泡,立即通知小区物业。经物业人员检查,漏水系楼上业主改装暖气后,暖气管道跑水所致。因楼上业主王某经常外出不在家,刘某通过小区物业与王某亲戚王某某协商,对方表示愿意按原价购买受损房屋。后来,刘某多次电话联系王某及王某某处理此事未果,无奈将王某告上法庭。

法院受理该案后,开展调解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王某分3期共赔付刘某3万元。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王某未按时履行给付义务,刘某于7月1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人员送达法律文书时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已经到广东深圳打工,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执行人员对王某名下的财产进行全面查控,但未获得有价值线索。鉴于以上情况,执行人员依法将被执行人王某纳入失信黑名单,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与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

7月7日,被执行人王某因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在深圳购买飞机票时受限,不得不与执行人员联系,称要履行义务。7月13日,被执行人王某将执行款3万元一次性打入尚义县人民法院执行专户,此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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