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24日
第06版:审判一线

司法服务 助力复工复产

石家庄桥西法院:善意执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李胜男)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灵活运用执行手段,促使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加速了被执行企业的复工复产。

2012年,某机电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资金周转,多次向单某借款,共计借款110万元。后来,单某家中有事急需用钱,向借款的某机电公司索要欠款,某机电公司以种种理由推脱还款。2019年,单某将该机电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判决,某机电公司偿还单某借款110万元及利息。因某机电公司始终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单某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单某的立案申请后,执行局执行法官高志潇深入了解案情,多次联系某机电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马某,对其释法明理,督促其履行义务。然而,某机电公司依然我行我素,拒不还款。桥西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依法冻结被执行企业该机电公司的银行账户,并依据单某提供的线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公司储放大量货物的仓库。

其间,马某否认被法院查封的仓库是该公司的,企图逃避执行。执行法官对马某耐心劝导:“返还钱款是你们应尽的法律义务,逃避执行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如果你们公司确实有困难,可以如实说,法院会尽可能想办法帮你们协调。”此时,马某才向执行法官道出了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

原来,该机电公司往年以出口外销业务为主,受疫情影响,大量货品积压在仓库无法销售,回笼资金困难,资金紧张,没有办法一次性还清欠款。如今货物被查封、账户被冻结,只能暂缓企业的复工复产。

执行法官考虑,如果机械地采取强制措施,无疑会使面临生存压力的被执行企业“雪上加霜”,最好的执行方案就是通过调解促成双方和解。于是,执行法官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向单某介绍被执行企业目前的经营情况,积极引导双方协商。

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企业该机电公司一次性给付单某20万余元,该公司以仓库内的货物作担保,承诺出售相应货款后及时偿还钱款,同时马某以其名下一处房产为该公司的履行提供担保;申请人单某同意法院解除对该机电公司的冻结和查封措施。

这起执行案件的顺利执结,既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加速了被执行企业的复工复产,真正实现了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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