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29日
第08版:特别关注

擦亮眼睛 小心掉入“陷阱”

□ 闫芳  刘金英

【案例回放】

赵某报警称,从2015年10月份至2017年2月份,其陆陆续续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武强办事处投资98万元,还有36万元没有收回,该办事处已经人去楼空。

警方经查,犯罪嫌疑人郭某等人于2015年8月份至2017年4月份成立某科技有限公司武强办事处,通过口口相传、组织观看宣传视频、讲课讲座等方式宣传,以高息回报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人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及参与人员139人,涉案资金12886600元。

【检察官提醒】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此案就是犯罪分子通过口口相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利用社会公众追求高额回报的心理,承诺高息回报,进而骗取社会公众进行投资。

在此,检察官给出几条预防掉入不法分子设置的陷阱“小妙招”:擦亮眼睛,面对具有低投入、高产出的投资宣传活动,要冷静仔细研究活动可行性,正确预估投资回报值,避免逐利心理;一旦获悉高回报率的投资活动时,要积极寻求官方正规途径验证咨询,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假如前期投资考察阶段未发现异常,在后期投资过程中发现非法情形时,应当及时报警,避免产生更大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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